Gipsy Danger Copilot✔
下辈子也不看be,别问了
不是圣人,也不是恶棍
人生无常,别太当真

【口条】侠盗和神机(一发完)

一个摸鱼,是根据 @枕酒漱石 老师画的古风AU瞎搞得

我很垃圾,但老师画得好啊,所以我血赚不亏

想了想之后还是让李一一当一个单纯的书生吧,写侠侣好累啊,我可真是个弟弟(……)



warning:古风AU/配对:侠盗刘启X神算李一一/非常OOC,非常OOC,非常OOC,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人物崩坏,地摊文学/角色属于电影,OOC属于我,可以骂我,请勿上升任何


summary:江湖上曾经有过一个传说,但其实它并不只是一个传说。




-

传言,李家村这儿最近来了个采花贼。


去镇上摆摊的李大听来往路人聊了一天,一回到村上就嚷嚷开了,还说得有鼻子有眼。他说那贼是从北边过来的,在京城闹出了通天的动静,甚至都惊动了圣上,下了密旨,派出锦衣卫里头最精英的一批,势必要将此人捉拿回宫。


“哎呀,你们是不知道啊,那打的真是……”李大说到这卡了壳,挠挠腮帮,“……真是天都黑了,还刮风,还起沙子。”


李一一正靠在躺椅上看书呢,顺口插了一嘴:“那叫飞沙走石,天昏地暗。”


“对对对,我就是想说这个。”李大一拍手,又接着说下去,“打得那是飞沙走石,天昏地暗,整整打了三天三夜,都没分出个胜负来。听说啊,圣上足足派了十二人去抓他,可是连他的衣角都没摸着一下。后来他们设了局,把那人逼到一个死胡同的角落,本来以为已经是十拿九稳,瓮中捉鳖,但不知道他使了什么障眼法,砰地一下,活生生一个人,就在锦衣卫眼前消失了,连根头发丝都没留下。”


李大一口气说完,嘴巴都说干了,随手抓起桌上的茶杯一饮而尽。


“就这么厉害的一个角色,现在正在我们村附近呢,我说大家最近出门可得上点心,尤其家里有大姑娘的,晚上门窗都要锁好了才行,万一被这采花贼掳走,怕是哭都不知道上哪儿哭去哦。”


李一一捧着书卷翻过一页,慢慢悠悠地开口:“李大,这些事儿都是你从哪儿听来的?”


“镇上啊。”李大摊开手,“我就在镇上最热闹的酒楼门口摆摊,那儿来来往往的可都是见过世面的人,他们今天都在聊这事儿。”


“告诉你采花贼就在我们李家村附近的那人,是不是真的见过这贼?”李一一接着问。


“那肯定啊。”李大点头,“他说得可详细了,说那采花贼,身高八尺,力大无穷,虎背熊腰,满脸横肉,长得就是一副凶恶皮相。”


“噗……”李一一听到这句忍不住笑出声,他赶紧故作严肃地咳嗽两声,皱起眉头用书页敲敲桌面,“你倒是细想想,若是这采花贼真的如此凶恶,他既然见了人真容,又岂能这么轻易离开?再者说了,传言里那些所谓圣上密旨,十二位锦衣卫之类的话,更是经不起推敲——要真是密旨,这普天之下能知道内容的人,绝不会超过五人,他不过一介普通百姓,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也敢随口在外散播,就是有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那,那您说这事儿……”李大被说得有点懵,眨巴眨巴眼睛,抬手抓抓后脑勺。


“要我说,这什么采花贼,不过是无稽之谈。”李一一耸耸肩,“我们李家村向来是与世无争,不结外仇,虽然各家的姑娘都是兰心蕙质之人,却也不招惹什么出风头的事儿,就算是有采花贼,想来也是采不到我们李家村的头上。如果放心不下,各位乡亲近日稍稍注意些村里出入的陌生人即可,也不用弄得草木皆兵,做太多无谓的事儿,反而得不偿失。”


李一一是李家村最有学问的人,上个月才考中解元,外号李才子,平时还兼任一下村里的私塾老师,名称响彻十里八乡。他平日里看过的书垒起来,比常人一年用掉的柴火堆还要高,乡亲们有什么不懂的事儿总是来问他,所以只要是他口中说出来的话,大家也总是会多信上几分。


既然李才子都开口了,刚才还因为采花贼的传言而惶惶不安的乡亲们也慢慢放下心来,大家交头接耳地聊了一阵,便逐渐散开。


李大一直留着没走,他支支吾吾了老半天,好像有什么事想和李一一说,但又不知道怎么开口,最后咧开嘴笑了笑,偷偷地压低了声音凑过去朝李一一嘀咕:“……李先生,我们村真的不会有采花贼吗?”


“啊?”李一一愣了一下,“我只说可能不大,也没说绝对不会……再说,这种事儿,我怎么做的准。”


“也是,也是。”李大憨笑着抓抓头,“就是刚才李先生您提到那采花贼时候的表情,看上去就和您认识那贼人一样,是我糊涂了。”


李大回头挑起摊,转身离开,只留李一一孤零零地坐在躺椅上。他看着李大的背影消失在小院外,这才松了一口气,仿佛有点后怕似的拍拍胸口。


“啧,都怪刘启,惹什么不好惹出个采花贼的名头,害我差点就没绷住。”



-

当夜,李一一正挑灯夜读。他听见门口传来一声非常轻微的动静,像是被风吹动的树杈碰到了窗沿,也像是迷路的野猫从门外跳过,李一一挑了挑眉梢,头也没回,平静地又翻过一页书。


“刘启,你今天迟了。”


房中的黑衣人解下面巾,露出左耳那儿一个明晃晃的银环。刘启在胸口掏了半天,掏出一个小小的布袋子,里面隐隐约约透出点绿油油的光。


“我去抓这个了。”他拎起袋子晃了晃,“萤火虫。”


“什么时候侠盗刘开始抓萤火虫了?”李一一放下书,转过头看他。


刘启拉开椅子坐下,翘起二郎腿:“我前几日救了个被乡绅强抢的姑娘,虽然人是救出来了,但是受了惊,一直痴痴傻傻。那姑娘有位青梅竹马的恋人,说她最喜欢萤火虫,若是能够抓到萤火虫,说不定能唤醒她的记忆,我就跑去隔壁山头那儿抓了点来。”


“原来是救了个姑娘。”李一一点头,“怪不得传言都说你是采花贼呢。”


“……”刘启眼皮一翻,“什么玩意儿?说谁是采花贼?”


“说你啊。”李一一递过去一杯茶,“肯定是你惹恼了乡绅,他们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索性把脏水都推到你的头上,把你说成是采花贼。”


“啧,真是无耻。”刘启哼了一声,接过杯子。


“人就是这样的。”李一一似乎不以为意,“江湖是如此,市井也是如此,反正这种传言过几日也就淡了,你不要管它便是。”


“哈,不过也挺新鲜的。”刘启细细一琢磨,反而笑开了,“我以前偷那些皇亲国戚,贪官污吏,说我什么的都有,更难听的也不少,采花贼这名头倒还真是头一遭。”


李一一低着头又在看书,听到这句,朝刘启翻了个白眼:“怎么着?你还挺自豪的?”


“自豪倒不至于。”刘启笑笑,“我就是觉得这个名号给我不太准确。”


他放下杯子,转而捏住李一一的下巴,小心地凑过去,将嘴唇印到对方的唇上。


“我不采花,我只采一罢了。”



-

李一一原本并不叫李一一,他只知道自己姓李,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


江湖人叫他李神机,因他计谋过人,仿佛能推算天地运势,只要是他出手做的局,不管多精明的人都无法幸免。他又有个外号叫李鬼骰,因他随身带着两颗骰子作为武器,凭借高深内力,百步之外,便能用骰子取人性命,且从不伤及无辜。


江湖上关于他的传言数不胜数,有人说他是个耄耋老人,常年居于洞中,也有人说他仙风道骨,独自住在深山之上,还有人说他会易容术,每天都换一张脸孔,所以才从来没人见过他的样子。


但实际上,李一一不引人注意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确实不引人注目。白衣青衫,规规矩矩地梳个发髻,背着书筐低头走路,从来都不和人大声。任谁看来,他都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书生,谁能想到这一双藏在袖子底下白白净净的手,推搡之间就能拍碎一颗石头呢?


偌大的江湖里,知道李一一真实身份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刘启。


刘启是个侠盗,他只偷为富不仁,以权谋私的那些小人,而偷来的那些金银珠宝,为了避免麻烦,他也并不会直接拿去送给穷人,而是用各种手段逼着原主花重金将财宝买回去,再把那些无法被追踪的碎银两偷偷摸摸地送到穷人家孩子的枕头底下。


他们两个的相识不过是一场意外:某个身居高位的贪官用尽各种方法,想要请李一一来给自己算一卦,李一一并不想招惹这种晦气事,又恰好撞上刘启来偷这贪官的宝贝。于是李一一顺水推舟,做了个人情——把贪官府邸的地图交给了刘启,让对方偷到了比预计多三倍的财物。


俗话说得好,成为朋友最快的途径,就是拥有一个共同的敌人。刘启和李一一年龄相仿,志趣相投,很快就成了莫逆之交,就连李一一这个名字,都是刘启给他取的。


那日是中秋,刘启特地跑来找李一一喝酒赏月,但李一一只顾着看书,根本连抬头看窗都懒得,刘启没辙,只好捧着酒壶跳到房梁上对影独酌。


“我说,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一点不好,太聪明了。”刘启坐在房梁上,看向坐在底下看书的李一一,随手摸到一颗石子,朝人头顶的发髻丢过去,“得想个办法压一压才好。”


“别吵,我看书呢。”那时候李一一还不叫李一一,他眼皮都不抬一下,从发髻里捏出那颗石子,手腕一动,就把石子深深弹进了墙壁里,留下一个深及六寸的小孔。


“这样吧,我帮你想一个名字。”刘启一甩下摆,晃晃悠悠地从房梁上跳下来,落到李一一身边。他向来闲不住,手里总是要摸点什么东西才会自在,而现在遭殃的自然就成了李一一的头发——刘启勾住李一一微卷的发梢,在手指尖绕出一朵花,轻笑了一声开口,“就叫李一一吧。九为无穷,一为始终,世间万物都遵循规律而生,你既然这么聪明,就应该跳过那些表象,直接追寻本质。”


从那天开始,李一一有了名字,不再是神机或鬼骰那样的称号,而是真真正正属于自己的名字,虽然想出这个名字的人从来都不会好好地叫他李一一,却总是喜欢用带着笑的语气喊他李长条。


“刘启,你能不能好好一次叫我名字。”李一一不止一次用书砸刘启的脑袋。


刘启只是笑笑,略一侧身,躲开李一一丢过来的书,再伸手帮人接住,仔细地抚平书页。


“李长条你不要这么小气,名字又有什么关系,反正不管我叫你李一一,还是李长条,或者就叫一声喂,你不都知道我是在叫你嘛。”



-

神秘莫测的李神机身边多了一个神出鬼没的侠盗刘。


侠盗刘想要偷的人家,因为有了李神机的锦囊护航,从未失手。而李神机每每想要设局取人软肋,因为有了侠盗刘的出手,总能一击即中。


他们成了穷人与侠客心中的英雄,也成了萦绕在那些贪官污吏们头顶三尺之上的梦魇。



-

三年前,李神机这个名字突然从江湖上销声匿迹。


传言说什么的都有,但没有人敢说自己知道真相,而向来和李神机形影不离的侠盗刘,也随着神机的沉寂而消失。曾经将整个江湖搅得天翻地覆的两个人,就这样没有任何征兆地失去了踪迹。


有人说他们是死了,也有人说他们不过是个化身,本人在江湖中早已颇有名望,还有人说他们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名号,其实李神机和侠盗刘的背后是一个缜密的组织。


这些天马行空的流言传到刘启和李一一的耳朵里,听得他们两个人是哭笑不得。更过分的是有一次,李一一去城里想买些纸墨,正好从一座茶楼底下经过,就听见里面的说书先生一拍木板,高声嚷道:“说道这李神机和侠盗刘为何退隐江湖,便是逃不过这儿女情长。说是这李神机爱上一平民姑娘,秀外慧中,温婉窈窕,正当两人情投意合,即将成为神仙眷侣之时,却没想到那侠盗刘突然出手,横刀夺爱,与李神机反目成仇,打得是天地变色……”


在听到“神仙眷侣”四个字的时候,李一一其实就已经快要憋不住了,等到说书先生讲到刘启横刀夺爱,他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可能是因为李一一笑得实在太快意了些,惹得边上的路人纷纷侧目看他,逼得他只能低着头拼命咬住嘴唇,一路飞奔回家。


刚一进门,李一一就看见刘启正坐在自己书案前擦剑,一见到对方的脸,小书生刚刚好不容易憋回去的笑又全部翻了出来。他故意作出一副气恼的样子,把纸卷往刘启身上一丢,一边笑一边骂:“刘启!你抢了我心爱之人,怎么还好意思在我这儿呆。”


刘启听得一愣,下意识抬手用胳膊去挡,满脸茫然地冲李一一眨眨眼睛:“李长条你是不是傻了?什么心爱之人?你说什么呢?”


“你还不知道啊?”李一一笑得直打嗝,赶紧抓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全镇都在传呢,说你抢了我喜欢的姑娘,和我大打出手,所以我们才退隐江湖的。”


“放屁!”刘启一听就跳起来了,“怎么说话呢,什么叫我抢了你喜欢的姑娘,编瞎话也不挑个靠谱点儿的编。明明是我迁就你才跑到这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鬼地方隐姓埋名,怎么弄到最后还是我成了恶人?”


“好好好,是你迁就我。”李一一喝了三杯水,这才止住了笑,他看着刘启眨眨眼睛,摆出满脸无辜的表情,“算我抢你喜欢的姑娘,行了吧。”



-

刘启看着李一一笑到眯起来的眼睛,不知道为何,觉得心跳漏掉了一拍。


他进过守卫森严的皇宫,偷过重重机关下的宝物,穿过危机四伏的迷宫,也曾试过在悬崖边上千钧一发的逃生。


但刘启从未有过哪一刻,像此刻这样紧张。


踏进江湖的第一天,刘启的师傅曾经对他说过:行走江湖,最要紧的是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不可无惧,第二件事情,不可有怯。无惧,就会越过边界,而有怯,就会有弱点——有爱才会怯,爱是人最大的弱点。


而李一一,就像是一份全世界独一份的珍宝,毫无遮拦地摆在他面前,触手可及,他却没有那个勇气。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李一一成了他的怯呢。


刘启试图找出一些头绪,但他的脑袋里乱作一团,无数的往事翻涌上来,把他冲得头晕脑胀。


可能是从他愿意抛下一切陪着李一一隐姓埋名考状元开始,可能是他们一起把江湖搅得天翻地覆开始,又可能是他第一次喊人李长条,李一一什么都没说,只是抬起头看着他笑笑开始,还可能是从他们第一眼见到彼此开始。


那一夜,刘启翻身越过屋檐,冥冥之中有个什么念头,牵动着他低头看向院子的角落,他看见李一一蹲在那儿,一头微卷的长发,仰着脸看向自己,那双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光,一眼就让自己记了一辈子。


想到最后,他索性不去想了。


反正这世上没有他侠盗刘偷不到的东西,既然是怯,那留在身边不就好了。


于是刘启抓住李一一的手,把人拥进自己的怀里。


“李长条,姑娘你是没抢,你抢的是我的心。”



-

李一一并不贪慕功名,他生性自由,江湖要比庙堂更适合他百倍。他隐居在这李家村考状元,也不过是为了还当年救了自己的那家村民的一个恩。


当年李一一尚且稚嫩,被人追杀至此,身受重伤,是李家村一户善良的村民救了他,将他藏在自家的床底下,替他疗伤。那对夫妇有一个儿子,年纪同李一一差不多大,李一一在这儿疗伤的时候和他成了朋友,一直到后来离开了李家村,也还是会时不时地回来看望对方的近况。


那男孩儿也是个聪明人,乡试中一举中了解元,还被主考官夸成是“文曲星下凡”,几乎所有人都认定他是个状元的命。只是没想到,第二年会试,他信心满满地去了京师,却没能回来。


他确实是文曲星下凡,才华横溢,鹤立鸡群。但也因为太过优秀,抢了原本主考们暗定的会元的风头,被那些权贵们找了一群亡命徒,在一个无风也无月的晚上,把他拖进巷子里,活活打断了手脚。


读书人再也拿不起笔,便是一条命生生地去了一半。他自觉愧对父母乡亲的厚望,无颜再回李家村,于是去京师郊外找了一条小河,跳了下去,再也没能回家。


李一一知道这事儿的时候,已经是殿试结束的三日之后。他原本以为,凭着那男孩儿的才学,即使成不了状元,登上金榜也绰绰有余,但他对着皇城外贴着的那张进士榜仔仔细细看了三遍,却都没能找到对方的名字。他心知不好,连夜赶回李家村,但等着他的,却只剩下一座空屋。


那对夫妇受不住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也随着男孩儿一同去了。


七日后,李一一搬来了李家村,在这栋空屋里住了下来。


他自然知道都有哪些人淌过这件龌龊事的浑水,每一个名字,每一个官职,他都白纸黑字地写了下来,藏在胸口的衣襟里,一刻都不曾离身。


当年会试的提调升了官,成了座主,李一一看着名册上排在头一行的那个名字,下定决心要考状元。


刘启本来不太明白李一一为什么非得要考状元。若只是想替那男孩儿报仇,大可不必如此麻烦,不管是刘启还是李一一,以他们两人的功夫,想要教训一个主考简直绰绰有余。


但李一一坚持要这么做。


他说,他要将那男孩儿未曾写完的抱负与才华,全部写在考卷之上,他要让那些因一己私欲将还未来得及绽开的梦想与希望扼杀的家伙们亲眼看看,他们肮脏的手,毁掉的东西,到底有多么的美好。



-

在李家村,李一一不再是李神机,刘启也不再是侠盗刘。他们一个是普通的书生,另一个是普通的猎户,一屋,两人,三餐,四季,没有江湖,没有纷扰,日子如流水缓缓逝过,平静到近乎梦境。


李一一认真读书的时候,刘启就会安安静静地趴在书案。他有时候也会陪着人念书,但更多的时候,他什么都不做,只是趴在那儿,借着烛光,看李一一的侧脸。


李一一和刘启都是在江湖里摸爬滚打出来的人,别人只需说出三分,自己就能猜透十分。只是刘启对他,或是他对刘启,那些纠缠不清的渴求与触碰,究竟算是什么,李一一却参不透。


刘启问他:“李长条,你是喜欢江湖,还是喜欢现在的日子。”


李一一答不上来,他觉得这两个好像都挺不错,但他也清楚,自己之所以无法抉择,不过是因为这两种人生,都有刘启陪在身边罢了。


至于刘启的视线,李一一自然是知道的,他不讲话,也不躲,就这么坦然地任由刘启盯着自己看,似乎丝毫都不为对方包含着近乎赤裸欲念的目光而困扰。


有什么好困扰的呢。


既然参不透,那便不参了,反正欢喜是真的,陪伴也是真的。且不说李一一并不是什么真的神机,算不得天地运势,即使他真的能够参透这天机,要是天机让他拒绝刘启,他难道就真的做得到吗?


李一一垂着眼睛,轻轻翻过一页,然后把手伸远一些,搭上刘启的手背。


“李长条。”刘启哑着嗓子叫他,“你要是真的考上状元怎么办?”


“我考不上的。”李一一气定神闲。


“那正好。”刘启笑了笑,手腕一转,把李一一的手攥进掌心,十指相扣,“你要是考不上状元,我就去山里给你搭个房子。”



-

第二年春闱,会试大乱:有长书贴于考场门外,声声泣血,句句如雷,直言当年座主于前次会试时滥用职权,为一己私欲枉顾公允,迫害真正有才之人,用寒门子弟的鲜血来浇灌自己的顶上乌纱。


圣上听闻,怒发冲天,连下六道圣旨,命令彻查舞弊徇私之事。此次彻查牵连甚广,长达数年有余,幸而人间总有光多于暗,勾结党羽皆被连根拔尽,此后数十年,凡有才学有抱负之士,皆得以凭借真才实学,一展抱负。



-

李神机和侠盗刘的名字成了江湖上的一个传说,时间久了,人们都相信,这两个人大概真的是两个老头子,不是什么爱恨情仇,也没有什么横刀夺爱,不过是年纪到了,寿终正寝罢了。


也有人会跳出来嚷嚷,说侠盗刘和李神机并不是老头,也没有寿终正寝,他们只是厌倦了江湖,找了个远离纷争的地方过逍遥日子。但这话一说出来,大家就都笑了。把江湖搅得天翻地覆的两个人,还是两个男人,说不干就不干,丢下所有的名声不管,拍拍屁股跑了,谁信啊?


于是李神机和侠盗刘依然还是江湖上的传说,而且越传越夸张,越传越离谱,甚至还有人宣称自己受到了两位侠士托梦,要安排他当新一任的武林盟主。


这话放出去,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江湖,当天,这个说瞎话的家伙就莫名其妙失踪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这人终于再次出现,人们赶紧抓住机会问他,两位侠士到底在他的梦里说了些什么。


他就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笑。


“他们说,咳,不要再问他们的事儿了,反正现在神仙眷侣,挺好的。”


而李家村隔壁的山头上,多了一栋小房子。


传言说,那是山神的房子,若是受到乡绅权贵迫害的穷人家,可以去山脚底下虔诚祈祷,只要山神听见了,就会替你伸张。


偶尔有小孩儿说,自己半夜爬起来上厕所的时候,见过山神的样子。


是两个长得很漂亮的大哥哥,一个耳朵上有明晃晃的银环,另一个则是一头微卷的长发,他们会飞,还飞得很快,小孩儿年纪太小,又睡得迷迷糊糊,只记得那个卷头发的哥哥朝戴银环的哥哥喊了一句话。


“刘启,你慢一点!我腰疼!”



-FIN-

评论(41)
热度(1097)
  1. 共17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一个七老师 | Powered by LOFTER